【有機廢氣催化劑行業資訊】浙江發布VOCs總量控製新規 石化、包裝等12個行業將是治理重點
【有機廢氣催化劑行業資訊】浙江發布VOCs總量控製新規 石化、包裝等12個行業將是治理重點
文章導讀
近日,浙江省環保廳出台了《關(guan) 於(yu) 做好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製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,到2020年,全省VOCs排放量在2015年139.2萬(wan) 噸的基礎上,削減20%;重點推進16個(ge) 省級涉氣重點區域和包括包裝印刷行業(ye) 在內(nei) 的12個(ge) 行業(ye) VOCs治理,建立“一廠一策一檔”製度。
▲ 來源:浙江省環保廳
近日,浙江省環保廳出台了《關(guan) 於(yu) 做好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製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在重點區域、重點行業(ye) 、重點企業(ye) 推進VOCs排放總量控製,實施工業(ye) 汙染源**達標排放計劃、大力推進VOCs重點減排工程實施,到2020年,全省VOCs排放量在2015年139.2萬(wan) 噸的基礎上,削減20%;重點推進16個(ge) 省級涉氣重點區域和包括包裝印刷行業(ye) 在內(nei) 的12個(ge) 行業(ye) VOCs治理,建立“一廠一策一檔”製度;嚴(yan) 格執行建設項目減替製度,空氣質量未到達國家二級標準的杭州、寧波、溫州、湖州、嘉興(xing) 、紹興(xing) 、金華、衢州和台州等市,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,實行區域內(nei) 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;按照以減量定增量原則,結合年度VOCs總量控製計劃,對VOCs指標實行動態管理,嚴(yan) 格控製區域VOCs排放量;省級重點區域和其他重點園區要配置VOCs連續監測係統;落實企業(ye) 治理主體(ti) 責任,加快實施工業(ye) 企業(ye) 排汙許可製,加強VOCs收費;要加大監管執法力度,建立“源頭嚴(yan) 防、過程嚴(yan) 管、後果嚴(yan) 懲”機製,開展VOCs專(zhuan) 項執法行動,嚴(yan) 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(wei) 。
政策解讀
一、製定背景
為(wei) 加快推進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汙染治理,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“十三五”VOCs總量減排目標,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。根據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(guan) 於(yu) 印發“十三五”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浙政發〔2017〕19號)和《浙江省大氣汙染防治“十三五”規劃》(浙發改規劃〔2017〕250號)等要求,製定本通知。
二、主要內(nei) 容
(一)要求充分認識實施VOCs總量控製的重要意義(yi) ,深化VOCs治理,實施VOCs總量控製,認真抓好落實。
(二)要求製定VOCs總量控製計劃,按照國家和省政府“十三五”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,結合空氣質量改善目標,製定VOCs總量控製計劃。
(三)要求大力推進VOCs深化治理,實施“源頭削減、過程控製、末端治理”全過程防治措施,重點推進16個(ge) 省級涉氣重點區域和石化、包裝印刷、農(nong) 藥、醫藥、合成樹脂、化纖、橡膠和塑料製品製造、工業(ye) 塗裝、合成革、製鞋、紡織印染等行業(ye) VOCs治理,建立“一廠一策一檔”製度,推動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和工藝技術升級。同時,對石化、機動車、汽修、幹洗、餐飲等提出VOCs治理要求。
(四)要求嚴(yan) 格管控建設項目VOCs增量,對排放VOCs的項目按照“*優(you) 的設計、先進的設備、*嚴(yan) 的管理”要求進行建設和管理。同時,嚴(yan) 格執行建設項目削減替代製度,按照《建設項目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》(環發﹝2014﹞197號)和《浙江省工業(ye) 汙染防治“十三五”規劃》(浙環發〔2016〕46號)等相關(guan) 規定,對空氣質量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的杭州、寧波、溫州、湖州、嘉興(xing) 、紹興(xing) 、金華、衢州和台州等市,其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實行2倍削減替代,舟山和麗(li) 水實行1.5倍削減替代。
(五)要求切實加強監測監管執法,加強VOCs監測體(ti) 係建設,建立企業(ye) 自行監測、台賬記錄和定期報告製度,開展重點企業(ye) VOCs監督性監測,嚴(yan) 格VOCs有組織和無組織達標排放管理,加大監管執法力度,建立“源頭嚴(yan) 防、過程嚴(yan) 管、後果嚴(yan) 懲”機製,開展VOCs專(zhuan) 項執法行動,嚴(yan) 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(wei) 。
三、解讀機關(guan) 及解讀人
各設區市環保局:
為(wei) 加快推進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汙染治理,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“十三五”VOCs總量減排目標,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。根據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(guan) 於(yu) 印發“十三五”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浙政發〔2017〕19號)和《浙江省大氣汙染防治“十三五”規劃》(浙發改規劃〔2017〕250號)等要求,現就做好VOCs總量控製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充分認識實施VOCs總量控製的重要意義(yi)
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視大氣汙染防治工作,省政府連續四年將霧霾治理列為(wei) 十方麵民生實事之一,有力保障了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。通過努力,我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水平明顯提高,空氣質量持續改善,經受住了G20峰會(hui) 和世界互聯網大會(hui) 等重大活動的檢驗,取得了重要成果。但是,相比於(yu) 細顆粒物(PM2.5)等大氣汙染物濃度持續下降,臭氧(O3)濃度呈逐年上升趨勢,已經成為(wei) 夏秋季節影響我省空氣質量的主要汙染物。VOCs是形成O3和PM2.5汙染的重要前體(ti) 物,是製約空氣質量的關(guan) 鍵因素。“十三五”期間,國家把我省等16個(ge) 省份納入了VOCs減排考核,各地要從(cong) 完成國家約束性考核任務的政治高度、從(cong) 順應省委省政府決(jue) 策部署和人民群眾(zhong) 期盼的大局,充分認識VOCs總量控製和深化治理的重要意義(yi) ,認真抓好工作落實。
二、抓緊製定VOCs總量控製計劃
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“十三五”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要求,各市要結合空氣質量改善目標,在重點區域、重點行業(ye) 、重點企業(ye) 推進VOCs排放總量控製,實施工業(ye) 汙染源**達標排放計劃,大力推進VOCs重點減排工程實施,到2020年,全省VOCs排放量在2015年139.2萬(wan) 噸的基礎上削減20%,其中重點工程減排量25.5萬(wan) 噸。各地要製定VOCs總量控製和削減計劃,將VOCs減排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到下**政府、重點行業(ye) 和重點企業(ye) ,明確VOCs治理和減排的工作責任,建立省、市、縣三級VOCs減排管理體(ti) 係,突出重點工程減排,實行分區分類差別化管理,空氣質量改善任務重的地區承擔更多的減排任務。對環境質量改善、VOCs總量減排目標未完成的地方,進行約談並暫停新增排放VOCs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。要建立以排汙許可製為(wei) 核心的工業(ye) 企業(ye) 環境管理體(ti) 係,落實持證和按證排汙的法律責任,確保VOCs重點減排工程任務完成。
三、大力推進VOCs深化治理
各市要按照浙江省大氣汙染防治“十三五”規劃要求,深入開展VOCs汙染治理,實施“源頭削減、過程控製、末端治理”全過程防治措施,重點推進16個(ge) 省級涉氣重點區域和石化、包裝印刷、農(nong) 藥、醫藥、合成樹脂、化纖、橡膠和塑料製品製造、工業(ye) 塗裝、合成革、製鞋、紡織印染等行業(ye) VOCs治理,建立“一廠一策一檔”製度,推動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和工藝技術升級,在石化和連續生產(chan) 化工企業(ye) **開展泄露檢測與(yu) 修複(LDAR)。強化在用車排放控製,繼續推進老舊車淘汰。**提升燃油品質,加快實施國Ⅵ汽油標準。大力發展綠色交通,實施道路暢通工程,推進城市軌道和公共交通建設。推進原油成品油碼頭、運輸船舶、儲(chu) 油庫和加油站的油氣回收治理。推進汽修行業(ye) VOCs治理,開展城市幹洗業(ye) 廢氣整治,加強城市餐飲服務業(ye) 油煙治理。
四、嚴(yan) 格管控建設項目VOCs增量
排放VOCs的新、改、擴建項目,必須按照“*優(you) 的設計、先進的設備、*嚴(yan) 的管理”要求進行建設和管理。嚴(yan) 格執行建設項目削減替代製度,按照《建設項目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》(環發﹝2014﹞197號)和《浙江省工業(ye) 汙染防治“十三五”規劃》(浙環發〔2016〕46號)等相關(guan) 規定,空氣質量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的杭州、寧波、溫州、湖州、嘉興(xing) 、紹興(xing) 、金華、衢州和台州等市,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,實行區域內(nei) 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;舟山和麗(li) 水實行1.5倍削減量替代。按照“以減量定增量”原則,結合年度VOCs總量控製計劃,對VOCs指標實行動態管理,嚴(yan) 格控製區域VOCs排放量。
五、切實加強監測監管執法
加快VOCs監測體(ti) 係建設,**開展環境空氣自動監測、實驗室分析能力、組分在線監測、執法裝備、監測監控平台等VOCs監測監控預警體(ti) 係建設,省級重點區域和其他重點整治園區要配置VOCs連續自動監測係統,形成點、線、麵結合的VOCs監測監控體(ti) 係。加強企業(ye) 自行監測、台賬記錄和信息公開。落實企業(ye) 治理主體(ti) 責任,加快實施工業(ye) 企業(ye) 排汙許可製,加強VOCs排汙收費,嚴(yan) 格執行相關(guan) 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,對重點企業(ye) 開展VOCs監督性監測,加大監測頻次,嚴(yan) 格VOCs有組織和無組織達標排放管理。要加大監管執法力度,建立“源頭嚴(yan) 防、過程嚴(yan) 管、後果嚴(yan) 懲”機製,開展VOCs專(zhuan) 項執法行動,嚴(yan) 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(wei) 。
本通知自2017年8月20日起施行。
浙江省環境保護廳
2017年7月17日
【星空体育买球科技】專(zhuan) 業(ye) 生產(chan) 有機廢氣催化劑,產(chan) 品淨化效果好、使用壽命長、不易破損、價(jia) 格實惠,主要應用於(yu) 噴漆彩塗印刷行業(ye) 節能減排治理;消失模鑄造行業(ye) 尾氣治理;石化行業(ye) CHO類VOCs治理;環保設備製造行業(ye) 。產(chan) 品自投放市場,獲得一致好評,歡迎來電垂詢 13307994101!